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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喬融醫貸款了三萬,這個月的分期沒還上,我會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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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喬融醫貸款了三萬,這個月的分期沒還上,我會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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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見】
  列入黑名單,實質就是發出了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令。限制高消費令的解除,須被執行人履行完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後,人民應當在本規定
第六條通知或者公告的範圍內及時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高消費令。具體多長時間能解除沒有明確時間規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 (法釋〔〕8號)
  
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人民可以限制其高消費。
  
第二條 人民決定採取限制高消費措施時,應當考慮被執行人是否有消極履行、規避執行或者抗拒執行的行為以及被執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費後,不得有以下以其財產支付費用的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限制高消費後,禁止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財產實施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