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農村徵地櫻桃樹補償

法律1.3W
農村徵地櫻桃樹補償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徵用櫻桃樹的賠償標準


果園補償有如下方面:土地補償、附着物補償、預期收益折現補償、基礎設施補償。

果園補償的方法有:成本法、收益法、恢復法。

果園補償的價值認證方法有:評估。

評估單位:市縣的林業局、農業局、農科所、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

1、 土地補償:果園近期三年收益平均值乘10倍;

2、 附着物補償:果園中間種的地表農作物及果樹樹體的市場價值,果樹樹體的市場價值專家評估確定;

3、 預期收益折現補償:通常依照有權單位專家評估確定;

4、 基礎設施補償:按實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