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轉讓汽車掛靠協議書

法律3.06W
轉讓汽車掛靠協議書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汽車轉讓協議書

售車方(甲方):身份證號:

户籍所在地:

購車方(乙方):身份證號:

户籍所在地:

甲方將自己所有的一輛色牌汽車(車牌號:,發動機號:,車架號:,行駛證登記人:)於2012 年1月日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交易金額為人民幣____萬__千__百元整(¥________.00),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一致協議:

(一)自協議簽訂,甲方向乙方轉讓車輛、乙方向甲方支付購車款起,該車所有權歸乙方,乙

方有使用、出售、轉讓及報廢等權利。

(二)該汽車自本協議註明的轉讓日期(時間)以後,所出現的一切問題(損壞、維護修理或

被盜)與售車方(甲方)無關。

(三)該汽車自本協議註明的轉讓日期日期(時間)以後,購車方(乙方)使用時如發生交通

意外而產生的本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售車方(甲方)無關;

(四)該汽車自本協議註明的轉讓日期(時間)以後,購車方(乙方)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