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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代簽的合同會不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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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代簽的合同會不會有效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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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代簽的合同會不會有效

如果簽訂該合同是夫妻雙方的共同意思表示的話,該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只是妻子一個人的意思表示的話,在簽訂合同後,丈夫有追認的話,就是有效的合同,如果過後在一定時間內丈夫沒有追認但是在知情的情況下,就視為同意該合同,但是是不知情的話,就認為是無效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條
無權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訂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經開始履行合同義務或者接受相對人履行的,視為對合同的追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