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夫妻雙方離婚集資房如何分割

法律1.93W
夫妻雙方離婚集資房如何分割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單位集資房離婚如何分割

無論房產是否屬於單位集資房的性質,離婚房產分割是以實際發生為準的,過程中涉及的費用比較複雜,離婚房產分割過程中費用的產生主要來自於房產歸屬的一方有可能需要對未得房的一方給出一定的補償。有如下幾種情況:

1、如果集資房屬於是婚前購房,產權屬於出資一方,離婚時房產屬於出資方,但需要對配偶就還貸部分和房屋部分作出補償;

2、如果集資房屬於是婚後出資購買房產,一方按揭購買,產權屬於首付出資方,一旦離婚房產屬於共同財產,首付相當於夫妻共同債券,出資方配偶對出資方需要進行補償;

3、如果集資房屬於是婚前雙方共同付首付,婚後共同還貸款,產權為其中一方,那麼離婚時產權房需要證明婚前出資不實贈予關係,不然只能對婚後還貸方就還貸和房屋部分做補償。

4、夫妻雙方其中一人全款買房,離婚時房屋或虧損屬於付款人。一方婚前支付房款,婚後取得房產證,該房產屬於付款一方。雙方在婚後共同購買房屋,離婚時尚未拿到房產證,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

單位集資房比較特殊,並非任何人想買就能買,就算是單位的職工,一般也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之後,才能取得購買單位集資房的資格。而要是取得購買資格的職工已婚,並且在購買單位集資房的時候也是使用的夫妻共同財產,那這樣的房產一般都是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