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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官司解決糾紛方式

法律2.36W
不打官司解決糾紛方式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1)協商解決。 (2)和解與調解。 如果不行只有仲裁和起訴了: 一、仲裁:仲裁是指合同當事人根據仲裁協議將合同爭議提交給仲裁機構並由仲裁機構作出裁決的方式。仲裁機構是依照法律規定成立的專門裁決合同爭議的機構。仲裁機構作出的裁決具有法律約束力。仲裁機構不是司法機關,其裁決程序簡便,處理爭議較快。當事人發生合同糾紛,可以根據事先或者事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不僅可以約定向中國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約定向國外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二、起訴(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