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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手續

法律1.3W
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手續
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手續有哪些條件?
1.申請人或者配偶應當在本市已辦理了用於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自住住房的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不含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且該貸款尚未結清; 2.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在本市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且申請時屬於正常繳存狀態;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的父母雙方或者一方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其父母雙方均應當在本市未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4.申請人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的申請,已經取得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銀行同意; 5.申請人或者配偶是申請商轉公貸款住房的權利人; 6.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商轉公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申請當月前6個月內未出現貸款逾期記錄,且符合公積金中心規定的信用狀況標準; 7.必須是取得房產證的現房,如果購買的是一手房期房,只能通過提供其它住房抵押的方式辦理。 8.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和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在貸款辦理期間遇政策調整的,以公積金中心受理商轉公貸款申請的時間為準。 申請辦理及材料: 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可以通過公積金中心網上辦事大廳預約辦理公積金貸款申請,並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1.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原件) ; 2.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兩件複印件; 3.已婚職工提供結婚證(原件及一份複印件); 4.原貸款為一手樓的提供《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預售)》/《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現售)》(複印件蓋銀行章) ,原貸款為二手樓的提供《二手房買賣合同》(複印件蓋銀行章),或原貸款為保障性住房的保障性住房買賣合同(複印件蓋銀行章) 5.原所購住房的房地產證(複印件蓋銀行章); 6.原貸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及一份複印件); 7.原貸款借款借據或支付憑證(原件及一份複印件); 8.原貸款明細和還款計劃(原件各一份,至少包括近12期記錄) ; 9.《房產查詢證明》、《產權資料電腦查詢結果表》 (原件,30天以內,原貸款所購房產的產權人所在家庭成員均要打印) 10.還款賬户 11.主申請人的父母做共同申請人的,需要提供能證明相互關係的户口薄; 12.以自有其它房產或第三方抵押房產提供抵押擔保的,需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證複印件、抵押房產權利人的身份證明以及抵押物詢價單(30天以內)或評估報告。以上就是辦理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手續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