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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鎮縣谷前堡拆遷安置房

法律1.24W
天鎮縣谷前堡拆遷安置房
請問預售房如何辦理抵押抵押的登記,又需要哪些手續
欲售房地產抵押登記可分為欲售房屋抵押登記、在建工程抵押登記、購房權利抵押登記(俗稱按揭期房抵押)、抵押延期登記、抵押變更登記、抵押注銷登記。 預售登記指債權人或第三人(抵押人)為擔保債務清償,就自有房屋或核定作為企業固定資產的公有房屋(已核發了房屋權證的)同債權人(抵押權人)設定抵押權。抵押期間房屋權、使用權不變。 預售房屋抵押登記程序:提出申請→受理申請→初審→核准→在《市房地產買賣合同書(預售)》和《抵押合同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計收税費。 預售房屋抵押登記的材料: (1)、抵押人為個人的,應提交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表2份;房屋權證、房屋共有權證和證原件,複印件各2份;抵押人及其配偶身份證明和婚姻證明原件,複印件各2份;被擔保人身份證明或營業執照原件,複印件各2份;具結書;抵押物價值證明;主合同2份;抵押合同4份。此外,如果是部分抵押的應提供抵押部分的建築面積原件和複印件2份;涉及的應提供鄉鎮政府或村委會同意抵押的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2)抵押人為單位的,應提交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表2份;房屋權證、房屋共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原件,複印件各2份;抵押人、被擔保人營業執照原件,複印件各2份;抵押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複印件2份;抵押權人、抵押人和被擔保人經辦人身份證及介紹信或委託書原件與複印件;抵押物價值證明;主合同2份;抵押合同4份;加蓋企業公章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同意抵押的文件(指三資企業、股份制企業)原件和複印件;加蓋企業工會或企業公章的職代會同意抵押的文件(指集體企業)原件和複印件;國資批文(指國有企業)原件,複印件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