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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險與交強險

法律1.68W
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險與交強險
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險與交強險有什麼區別
交強險全稱為機動車交通強制保險,《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它是新出台的一個險種,也是我國第一個法定強制保險,所有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都必須投保交強險。交強險執行全國統一責任限額、統一基礎費率和統一保單條款。 第三者商業責任險又稱第三者責任險,以往絕大多數的地方政府將第三者責任險列為強制保險險種,不買這個保險,機動車便上不了 牌也不能年檢。在機動車交通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出台後,第三者責任險已成為非強制性的保險。因為交強險在對第三者的財產損失和醫療費用部分賠償較低,可考慮購買第三者責任險作為交強險的補充。 以上就是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險與交強險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