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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是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1.06W
保險是夫妻共同財產
保險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保險合同所涉及的個人資產主要包括保險費、保單紅利、退保現金價值、養老金、保險賠款等項目。然而,這些保險合同相關個人財產是否歸入婚後共有財產,還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除非保險合同或者夫妻雙方有特別約定,絕大多數情況下,保險費、保單收益、現金價值、養老金都屬於婚後夫妻共同財產。


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已經延伸到保險領域。那麼婚姻關係續存期間,夫妻雙方購買的保險、獲得的賠款,究竟是否屬於共有財產範疇呢?


如果養老保險金和醫療保險金是婚後取得,那麼在無特殊的產權歸屬約定情況下,應當視為夫妻共有財產。


很多情況下,保險關係中並不存在夫妻關係,也不存在婚前婚後問題,因為保險金不能作為財產來分割,它屬於受益人。如夫妻一方作為指定受益人獲取的死亡、傷殘保險金,不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壽險保險合同的關係人有3個: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從財產分配角度來看,如果保險合同的受益人是誰,保險金就應該屬於誰,如果保險的受益人已經過世,那麼保險金將由受益人的近親屬繼承。就拿終身壽險來説,死亡受益人是誰,那麼死亡保險金就是誰的財產。


原則上來講,夫妻任何一方在結婚之後取得的財產和收入,其實都是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不過,也有例外的規定。比如這裏一方在婚後繼承的財產,是明確只由這一方繼承的,那麼就應該屬於這一方的個人財產。夫妻財產的性質不同,那之後在處理的時候就應該不一樣。對於夫妻共有財產,解除婚姻關係的時候可以要求作出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