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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確權

法律1.12W
武漢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確權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確權
對農村居民來説,最直接的作用就是明晰農村宅基地的產權,通過對農村宅基地的登記發證,可有效減少因宅基地權屬爭議引發的各種社會矛盾。

在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過程中,什麼情形不予確權

1、宅基地不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2、除繼承和分居立户外,農户一户超過一處以上的

3、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建造的住宅

4、土地權屬有爭議尚未處理結束的

5、農村村(居)民因新建住宅,應當拆除而未拆除的舊宅或舊宅納入土地置換項目規劃,未復墾的

6、空閒或房屋坍塌、拆除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

7、因拆遷或原住宅依法被徵收,已依法進行統一安置或補償的

8、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尚未處理或正在處理的

9、經批准後連續兩年未使用的

10、集體供養的五保户騰出的住宅

11、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原因限制土地權利的

12、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不予確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