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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生活費撫養費

法律2.6W
小學生生活費撫養費
“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故未成年子女成長所必須的費用都屬撫養費的內容,那種只承擔生活費和學費的看法是錯誤的。且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是因為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


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不應當屬於撫養費。子女就讀未經父母雙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該筆費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撫養費以必要為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遊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這些費用的支出沒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


子女大病及絕症的醫療費,以社會醫療保險能報銷的為限,如子女因患有腎功能衰竭。


要換腎的費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費用等都不屬於撫養費之列,父母只有道義上承擔該費用的責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擔該費用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