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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併購重組方式都有哪些

法律1.35W
上市公司併購重組方式都有哪些
上市公司併購重組方式都有哪些
1、要約收購:
定義: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30%時,繼續進行收購的,應當依法向該上市公司;所有股東;(不是部分股東)發出收購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
2、協議收購:
(1)達成協議後,收購人必須在3日內將該收購協議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並予公告。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購協議。
(2)採取協議收購方式的,收購人收購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收購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30%時,繼續進行收購的,應當向該上市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