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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解決網絡侵權

法律1.75W
怎樣解決網絡侵權
網絡侵權怎樣取證

1、公證取證


民訴法規定:“經過法定程序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的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故公證書是當事人證明自己主張的最為有效的證據。從收集證據的方式上看,網絡著作權案件的取證主要在網上進行,需要對大量的具有證明作用的網上信息進行固定和保存。當事人採取公證取證的方式是要在訴訟前或訴訟中由公證機關對涉及網絡上相關信息逐一打印並將取得證據的過程予以詳細記錄,形成一份客觀完整的公證書。公證取證時,如果遇到圖形、圖像等聲像文件,還需採用錄音、錄像的方式加以固定,以保證證據的完整性、客觀性。


2、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提供相關證據


公證取證方式並非萬能,隨着互聯網向更深層次和更廣泛發展,當事人自行取證和公證取證會碰到更多不可預料的阻礙。因此,解決此問題的關鍵在於加強網絡服務提供者的協助調查取證義務。網絡服務商為其用户上網後的信息流通提供技術支持,因此用户在網上載播的信息總會經過網絡服務商的計算機系統,並留下記錄。這應當是網絡著作權案件中最主要、最可靠的證據來源。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當著作權人確有證據證明被侵權,並向網絡服務提供者提出請求時,網絡服務者有義務向權利人提供侵權行為人在網絡上的註冊資料。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的規定追究其相應的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