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地質勘查資質法人變更

法律2.37W
地質勘查資質法人變更
資質申請、許可與變更

(一)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檢測機構的資質許可。


申請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應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向工商註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二) 申請檢測機構資質所需材料


1、檢測機構資質申請表;


2、工商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3、與所申請檢測資質範圍相對應的資質認定證明文件;


4、主要檢測儀器、設備清單,滿足檢測工作要求的設施環境的有效證明;


5、檢測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費憑證和崗位證書的複印件,其中註冊人員還應當提供註冊證書複印件;


6、檢測機構質量管理體系和檢測信息管理系統的有關資料;


7、檢測業績證明材料;


8、資質標準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檢測機構首次申請資質或者申請增項新的資質,不考核檢測機構業績。檢測機構資質申請表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式樣。


(三)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收到資質申請材料後,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並作出書面決定,期間可對申請人的檢測能力進行現場核查。


(四) 檢測機構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式樣,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資質證書有效期為3年。


(五) 檢測機構發生合併、分立、重組以及改制等事項需承繼原資質的,應當向原資質許可機關申請重新核定資質。


(六) 申請資質增項、重新核定資質的檢測機構,在申請之日起前一年內有本辦法規定禁止行為的,資質許可機關不予批准其申請。


(七) 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檢測機構需要延續資質證書有效期的,應當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原資質許可機關申請辦理資質延期手續。


對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內持續具備開展相應檢測活動的條件和能力且無本辦法規定禁止行為的,經原資質許可機關審查同意,准予延續。


(八) 檢測機構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更的,應當在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變更手續後30日內到原資質許可機關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原資質許可機關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檢測機構需更換、遺失補辦資質證書的,應當持更換、遺失補辦申請等材料向原資質許可機關申請辦理,原資質許可機關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根據上述內容,我們可以看出建築工程質量檢測資質分類與等級標準將在今年發生一定的變化和調整,各省市相關部門也將作出進行相應的調整。除此之外,對於工程質量檢測的監督制度和法律責任方面也將更加的明確和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