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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殺人多長時間開庭

法律3.11W
故意殺人多長時間開庭
案件涉及的人多案件多長時間能開庭

一審多長時間開庭我們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的一審審限進行窺視:

1.對於一般的刑事案件,法院應當在受理後2個月內宣判,最遲不超過3個月(可以理解為一般的刑事案件法院會在2個月或是3個月之內開庭)。

2.可能判處死刑或者是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以及刑訴法規定的“四類案件”(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經上一級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3個月。

3.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1-3個月。

4.期滿仍不能辦結的,可以再次向最高院提出申請。

5.另外: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法院後,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所以,即使案件到了法院階段,我們一般會跟家屬説案件會在3-6個月之內下判決,但這也只是通常情況。很多重大、複雜刑事案件,尤其是可能涉及最高院的案件(如最高院指定管轄),一審審限是可以很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