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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異地傳喚可以報銷嗎

法律1.15W
警察異地傳喚可以報銷嗎

為了是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為就叫做強制措施。強制措施的執行者是必須經過相關的申請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否則屬於非法執行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而適用對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於訴訟參與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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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可以異地傳喚嗎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四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詢問違法嫌疑人,可以到違法嫌疑人住處或者單位進行,也可以將其傳喚到其所在市、縣的指定地點進行。根據這一規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的,可以到其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執行傳喚,但不得將違法嫌疑人傳喚至其所在的市縣以外的地點進行詢問查證。需要到異地執行傳喚和採取強制措施的,目前沒有規定,實踐中可以參照《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到外地對犯罪嫌疑人執行強制措施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執行。 如果您的警察可以異地傳喚嗎 問題比較複雜,我們也提供諮詢服務,歡迎您前來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