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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異程序該怎麼走?

法律2.29W
夫妻離異程序該怎麼走?
夫妻離異程序該怎麼走?
律師解答
夫妻離異程序為:
1、協議離婚,夫妻雙方到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並提交結婚證、身份證、離婚協議書,經過30日離婚冷靜期後,在30日內登記離婚,取得離婚證。
2、訴訟離婚,一方起訴離婚至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然後提交起訴書、身份證、户口本、結婚證、感情破裂的證據等材料;法院先進行調解,感情破裂調解不成的,判決離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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