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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有哪些規定

法律1.06W
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有哪些規定
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有哪些規定
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是材料的品種和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水泥的凝結時間和安定性複驗應合格砂漿的配合比應符合設計要求;抹灰層應無脱層空鼓面層應無爆灰和裂縫等。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