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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註明房產只贈兒子

法律3.01W
遺囑註明房產只贈兒子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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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註明房產只贈兒子,會成為共同財產嗎

1、本遺囑是立遺囑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等相關法律訂立的;
2、訂立本遺囑時,立遺囑人身體狀況良好、精神狀況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本人在此明確,訂立本遺囑期間本人神智清醒且就訂立該遺囑未受到任何脅迫、欺詐,上述遺囑為本人自願作出,是本人內心真實意思的表示。本人其他親屬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對繼承人繼承本人所有的上述房屋進行干涉。
3、本遺囑中的所有內容均為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未受到脅迫、欺騙;
4、本遺囑所處分的財產為立遺囑人的兩處房產,是立遺囑人合法取得的、有處分權的個人財產。
5、在本遺囑訂立前,立遺囑人沒有應本遺囑涉及的財產與他人簽訂遺贈撫養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