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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合同違約

法律2.97W
空白合同違約

合同違約是指合同一方或雙方違反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法律直接規定的義務和法律原則和精神所要求的義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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籤空白合同算合同欺詐嗎

如果按照合同雙方事先約定好的內容填補空白合同,則不構成欺詐。

如果未按照合同雙方事先約定好的內容填補空白合同的,則可能構成欺詐,嚴重的有可能構成犯罪

欺詐和脅迫屬於意思表示不真實,是否存在欺詐和脅迫,只有當事人最清楚,是否真實應該由當事人自己決定,尊重他自己的意願。

對於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合同,是否可以申請撤銷的,可撤銷合同被撤銷後,產生了和無效合同相同的法律後果,受害人完全可以根據真實情況決定是否撤銷合同,在某些情況下,受害人所遭受的損失微小,而對方履行合同是自己所期待的,因而願意讓合同繼續履行,來保護自己的即得利益。

所以,在日常法律事務處理中,大家應當避免簽訂空白合同,儘量使用未經修改的清潔文本格式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

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