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侵害財產權包括哪些行為

法律2.42W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侵害財產權包括哪些行為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侵害財產權包括哪些行為
1、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侵害財產權行為有: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離婚時,有此行為的,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共同財產;離婚後發現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