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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委

法律1.95W
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委
市一級勞動爭議仲裁委管轄範圍

主要處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


(1)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