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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處理知識彙總

法律3.31W
交通事故處理知識彙總
交通事故處理期限彙總是多長時間?
想知道交通事故處理期限彙總是多長時間的朋友可參考以下內容: 道交法第72條第二款: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1)5日(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20日+10日(檢驗、鑑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十日)+5日(檢驗、鑑定完成後五日內通知當事人領取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40日。   (2)對於不需要檢驗、鑑定的車輛,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