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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認股權知識彙總

股權1.23W
優先認股權知識彙總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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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證與股票優先認股權的區別

1)認股權證是由公司發行的,能夠按照特定的價格在特定的時間內購買一定數量該公司股票的選擇權憑證,其實質是一種有價證券;而優先認股權則是公司在增發新股時為保護老股東的利益而賦予老股東的一種特權。老股東可以憑此權按特定的價格購買新股。

2)認股權證是與股票同時發行的,但發行後則可與股票獨立,形成自己的市場和價格;優先認股權則是在配股登記日前要附着在股票上進行交易,登記日之後,優先認股權才脱離股票可以在市場上獨立交易。

3)兩者的目的不同。優先認股權是賦予老股東的特權,允許老股東按其原來的持股比例購買新股;認股權證的發行則主要是為了更多地籌措資金,培養潛在的增資來源。

我國有限認股權只有在分紅或者是公司破產時才會發揮其優勢,在其他的情形下,與其他的持股人一樣,該股東並不會享有什麼特權,並此類股東若是行使了侵害公司權益的行為時,其他的股東也是可以制止的,若是已經造成了侵害可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