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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後取保候審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2.05W
逮捕後取保候審需要什麼條件
取保候審需要什麼條件
一、適用條件

1、正面條件

①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②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

③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④需要逮捕但又證據不足的被拘留人;

⑤不能在法定期限內處理完畢,但又需要繼續查證、審理的;

⑥持有有效出境證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偵查的。

2、不能適用取保候審的情形

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侯審。

二、取保候審的保證方式

(一)保證金的保證

1、數額在1000元人民幣以上。

2、根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情節、性質,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濟狀況等確定保證金的數額。

(二)保證人的保證

1、保證人的條件

①與本案無牽連; ②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③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④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2、保證人的義務

①監督;②報告

3、保證人的責任

①行政責任:罰款 ②刑事責任

③民事責任:連帶賠償責任。如果取保候審的被告人同時也是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人,保證人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以其保證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提起的訴訟請求數額為限。

三、取保候審的決定機關: 公安機關 檢察機關 法院

四、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 公安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保證金的收取、保管、確定是否違反規定)

五、被取保候審人應遵守的規定

①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②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③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④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六、取保候審人違反規定的後果

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注意:被取保候審人取保期間重新犯罪的:①暫扣保證金;②故意犯罪的,沒收保證金;過失犯罪的,退還保證金。

取保候審需要什麼條件這個問題為您解答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