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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章會通知單位嗎

法律1.97W
交通違章會通知單位嗎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取保候審會通知單單位嗎

一、適用條件

  1、正面條件

  ①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②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

  ③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④需要逮捕但又證據不足的被拘留人;

  ⑤不能在法定期限內處理完畢,但又需要繼續查證、審理的;

  ⑥持有有效出境證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偵查的。

  2、不能適用取保候審的情形

  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侯審。

  二、取保候審的保證方式

  (一)保證金的保證

  1、數額在1000元人民幣以上。

  2、根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情節、性質,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濟狀況等確定保證金的數額。

  (二)保證人的保證

  1、保證人的條件

  ①與本案無牽連; ②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③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④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2、保證人的義務

  ①監督;②報告

  3、保證人的責任

  ①行政責任:罰款 ②刑事責任

  ③民事責任:連帶賠償責任。如果取保候審的被告人同時也是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人,保證人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以其保證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提起的訴訟請求數額為限。

  三、取保候審的決定機關: 公安機關 檢察機關 法院

  四、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 公安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保證金的收取、保管、確定是否違反規定)

  五、被取保候審人應遵守的規定

  ①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②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③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④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六、取保候審人違反規定的後果

  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注意:被取保候審人取保期間重新犯罪的:①暫扣保證金;②故意犯罪的,沒收保證金;過失犯罪的,退還保證金。

  七、取保候審的期間 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