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代位繼承人無繼承份額的繼承問題

法律9.3K
代位繼承人無繼承份額的繼承問題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代位繼承人的繼承份額

由於乙先於甲去世,因此乙之子戊享有代位繼承權。代位繼承只適用於法定繼承,代位繼承人的繼承份額不適用於遺囑繼承,因此戊並不能依據甲之遺囑而獲得6萬元的遺產。對甲的遺產進行分配的具體方法應是:首先,根據甲的遺囑,丙、丁分別可獲得6萬元遺產,而乙原本享有的6萬元遺產因為乙的去世而應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由甲的法定繼承人獲得。此時,戊可行使代位繼承權,所以丙、丁、戊可平均分得2萬元遺產,因此最終丙、丁每人獲得了8萬元遺產,而戊僅獲得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