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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拆遷安置協議提起的訴訟

法律1.44W
對拆遷安置協議提起的訴訟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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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安置協議不服怎麼辦

關於這個問題現實中通常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被拆遷人對安置補償不滿意,不同意籤補償協議,這種情況下怎麼辦呢?首先可以跟拆遷方再協商,要求提高補償;其次,如果協商不好,可以提起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維權。

第二種情況是安置協議已經簽字了,這種情況下就會很被動,因為一旦簽字了,協議就會產生法律效力,想要推翻協議只能是跟拆遷方協商解除協議重新簽訂,如果拆遷方不同意,那就沒辦法推翻了。所以如果認為拆遷中補償不滿意,記住不要輕易簽字,及時諮詢專業的徵地拆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