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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罪什麼時候賠償呀

法律2.59W
盜竊罪什麼時候賠償呀
什麼是盜竊罪呀?
本罪與非罪的界限 對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為的、因受災生活困難偶爾偷竊財物的、或者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沒有分贓或分贓甚微的,可不作盜竊罪處理,必要時,可由主管機關予以適當處罰。把偷竊自己家屬或近親屬財物的行為與社會上的盜竊犯罪行為加以區別。《解釋》規定,對此類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在處理時也應同社會上作案的有所區別。 根據《解釋》的規定,盜竊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數額較大”的起點,但情節輕微,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為犯罪處。 1、已滿16週歲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⒉全部退贓、退賠的; ⒊主動投案的 ⒋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沒有分贓或者獲贓較少的; ⒌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