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合同的無效情形

法律1.13W
合同的無效情形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無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2021.1.1生效)關於合同無效情形的規定: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虛假表示與隱藏行為的效力】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強制性規定及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惡意串通的】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四百九十七條 【格式條款無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格式條款無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條規定的無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


(三)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排除對方主要權利。

第五百零六條 【免責條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