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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離婚怎麼分配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2.52W
再婚夫妻離婚怎麼分配夫妻共同財產
再婚夫妻離婚怎麼分配夫妻共同財產
1、有婚前財產協議書的。離婚時應按婚前財產協議書約定的內容執行;2、沒有婚前財產協議的。再婚離婚時,有證據能證明屬婚前財產的,屬於個人財產。不能證明屬於個人婚前財產的,一般按婚後共同財產分割;3、再婚結婚後有協議的,也按照協議執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4、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