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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訴訟保全可以不用當事人嗎

法律2.69W
車輛訴訟保全可以不用當事人嗎
車輛訴訟保全可以不用當事人嗎
訴訟保全只能當事人。
1.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或其近親屬要求保全肇事車輛,往往受害人正在搶救或治療過程中,相關的損失無法計算,向法院起訴同時申請訴訟保全的話,由於沒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的立案條件申請訴前保全的話,同樣還會面臨要求保全的數額無法確定的問題。交通事故中對肇事車輛的財產保全,就目前的法律規定來看,存在一段真空,不利於保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
2.交通事故發生後,事故受害人希望通過扣留的方式將肇事車輛進行財產保全,以便今後的賠償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但從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實施條例來看,並沒有賦予交警部門對肇事車輛採取財產保全的權力。交警部門在處理交通事故過程中,扣留肇事車輛只能是為進行檢驗和鑑定,完成後應在5日內通知當事人領取肇事車輛。而有的肇事者取回肇事車輛後就對事故的處理以及受害人的賠償持消極心態,甚至杳無音訊。
3.而在民事糾紛中,雖然民事訴訟法規定了訴訟保全或訴前保全,但訴訟保全只能是當事人提起訴訟以後才能向法院提出申請訴前保全雖可在起訴前申請,但必須要提供擔保並在採取訴前保全措施後的15日內起訴,否則法院將會依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