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適用違約精神損害賠償的法律依據

法律1.04W
適用違約精神損害賠償的法律依據
請問精神損害賠償的法律依據是怎樣的
民法通則第120條僅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四種權利受到侵害的,才可要求賠償損失。從我國的現實情況和國際發展趨勢來看,民法通則規定的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範圍顯然有必要加以擴大,否則不利於保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如上述的醫療事故,給當事人及其家庭帶來的精神痛苦是不可避免的,也是不容忽視的。如果僅僅要求醫院支付受害人的醫療費、護理費、生活費、誤工費等,是遠遠不夠的,受害人精神上承受的痛苦,心靈上遭受的創傷,理應要求加害人進行精神損害賠償。借鑑外國民事立法的經驗,結合我國的國情,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範圍應在立法上加 但是如果造成的精神損害後果不嚴重,法院一般不會支持。後續治療費法院一般會要求其另行起訴,其他費用按照規定你應該賠償。至於賠償的數額應該按照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劃分的責任承擔相應的賠償數額。以上便是精神損害賠償的法律依據的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