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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早逝,父母繼承子女遺產份額

法律1.51W
子女早逝 父母繼承子女遺產份額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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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早逝沒有對父母有過贍養,其子女可以繼承外公的遺產嗎

可以,這種繼承叫做代位繼承。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由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替先死亡的長輩直系血親繼承被繼承人遺產。n只要他符合下列條件,就可以繼承:n第一,被代位人必須先於被繼承人死亡。n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子女,其他繼承人如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於被繼承人死亡不發生代位繼承。n第三,代位繼承人必須是被代位人的晚輩直系血親。n第四,被代位人生前必須享有繼承權,如被代位繼承人基於法定事由喪失繼承權,則連帶引起代位繼承權的消滅。n第五,代位繼承只適用於法定繼承,在遺囑繼承中不適用。n第六,代位繼承人無論人數多少,原則上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