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財產繼承法律諮詢

法律1.2W
財產繼承法律諮詢
民事財產繼承法律諮詢
我國早期的婚姻法等相應法規中,對婚前財產未作規定,默認結婚後所有財產為雙方公共財產。但經修改的婚姻法中規定婚前財產屬夫妻之一方所有,相關規定如下: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引者注:此處十七、十八條即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財產多數情況屬共有,婚前財產及其它一些符合條件的屬一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