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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順房屋買賣

法律2.17W
旅順房屋買賣
房屋買賣
一:看房

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瞭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二:查驗產權

買賣雙方持房產證原件或按揭合同原價到國土部門查房檔案,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此時買賣雙方可以協商、交付定金。

三:簽署合同

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四:審查

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户手續。

五:資金監管及貸款申請

買方支付首期款到按揭銀行資金監管賬號(一般是原貸款銀行,如果換其他銀行會多出一些費用),買方及擔保公司與銀行簽訂資金監管協議及相關文件,買方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銀行同意貸款後出具貸款承諾書給買方(一般銀行直接通知擔保公司),約7——8個工作日左右。

六:立契

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權限逐級申報審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目前,北京市已經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

以上是房屋買賣過户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