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治安拘留,惡意欠薪

法律3.17W
治安拘留 惡意欠薪

為了是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為就叫做強制措施。強制措施的執行者是必須經過相關的申請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否則屬於非法執行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而適用對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於訴訟參與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強制措施。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惡意欠薪罪


惡意拖欠勞動者工資的行為是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侵犯,嚴重破壞了誠實信用的市場原則,也是造成社會不穩定因素之一。如果這種行為得不到有效的懲罰,那麼法律的權威和社會公眾對穩定生活的嚮往將會受到巨大影響。因此,在刑法中增設“惡意欠薪罪“,對規範勞資關係、穩定社會公共秩序和增強社會公眾的安全感無疑將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具有必要性和可能性,而且“惡意欠薪罪“應單獨設立。

2015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四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強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查處銜接工作的通知》。這意味着欠薪犯罪將受到更嚴厲的打擊。

以上就是關於勞動合同法惡意欠薪賠償的標準。勞動者辛辛苦苦的工作,到最後還被惡意拖欠薪資,國家為了維護勞動者的權益,在這方面也設立了“惡意欠薪罪”。惡意欠薪不僅損害了勞動者的根本利益,對勞動者財產權的損害比盜竊、咋騙、侵佔等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更大。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律師365泰安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