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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從哪天開始

法律1.35W
訴訟時效從哪天開始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説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通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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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的訴訟時效怎麼算的?從哪天開始起算?

對於借款合同的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有以下幾種:  (1)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借款期限和借款期限屆滿返還借款的期限,如果借款人在返還期限屆滿仍未履行的,自返還期限屆滿之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期間。  (2)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借款期限但未約定返還借款的期限,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屆滿仍未履行的,自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期間。  (3)雙方在合同中未約定借款期限或者約定借款期限不明確,也未約定返還借款的期限,如果貸款人為借款人確定了返還借款期限(不得低於法律規定的必要準備時間),而借款人在貸款人確定的返還期限屆滿仍未履行的,自貸款人確定的返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期間。  (4)雙方在合同中未約定借款期限或者約定借款期限不明確,也未約定返還借款的期限,貸款人亦未確定返還借款期限,而且借款人也未明確拒絕的,如果借款人在法律規定的準備時間屆滿仍未履行的,自法律規定的準備時間屆滿之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期間。  (5)雙方在合同中未約定借款期限或者約定借款期限不明確,也未約定返還借款的期限,而且貸款人在催款時未確定返還借款期限,如果借款人在貸款人催款時明確拒絕履行的,自借款人明確拒絕行為發生之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