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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撤銷離婚證

法律1.67W
如何撤銷離婚證
如何撤銷離婚
婚姻生活中難免會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有些性格比較衝動的人可能一氣之下就去登記離婚了,拿了離婚證冷靜之後又後悔不已,那麼一旦辦理成功我們應該怎麼來進行撤銷離婚證呢?
首先我們需要知道,離婚證是不能撤銷的。
但是可以復婚,復婚之後會收回離婚證。
復婚是指已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重新確立婚姻關係的行為。
申請復婚和申請結婚的手續差不多,
(一)申請。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區、縣級民政局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二)填寫聲明書。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
(三)簽名。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四)審核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五)復婚登記證。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四條?
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復婚登記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