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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的區別是什麼

法律1.43W
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的區別是什麼
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的區別是什麼
(一)實施方式不同:社會保險由國家立法強制實施,屬於政府行為,凡是符合法定條件的勞動者,都必須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商業保險則是一種經營行為,保險人與投保人之間遵循平等自願原則,自主投保。
(二)實施目的不同:社會保險是勞動者的基本權利,不以營利為目的,其出發點是為了確保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商業保險是金融企業的經營活動,根本目的是獲取利潤,在此前提下按照保險合同給予經濟補償。
(三)特徵不同:社會保險具有強制性、互濟性和福利性;商業性保險具有自願性、賠償性和盈利性。
(四)資金來源不同:社會保險費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統一繳費比例進行籌集,行政強制實施;商業保險費視險種、險情而定,由投保人承擔。
(五)政府承擔的責任不同:社會保險是公民享有的一項基本權利,政府對社會保險承擔最終的兜底責任;商業保險受市場競爭機制制約,政府職責主要是依法對商業保險進行監管,保護投保人的利益。
(六)立法範疇不同:社會保險是國家對勞動者應盡的義務,是屬於勞動立法範疇;而商業保險是一種金融活動,屬於經濟立法範疇。
(七)保障水平不同:社會保險金支付是根據投保人繳費年限(工作年限),在職工資水平等條件,按規定付給,以保障最基本生活為前提;而商業保險金是按照簽訂的經濟合同給付,只要符合投保條件,被保險人可以獲得高水平的保障。
(八)實施主體和對象不同:社會保險由各級政府成立專門機構負責基金籌集、支付和管理,其對象是法定範圍內的社會成員;而商業保險則由各級保險公司進行自主經營,被保險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條件的任何人。
事實上,如果公民修改了本人的名字,到社保經辦機構更改社保參保信息的時候,不需要用人單位專門出具一份社保名字修改證明,將本人的身份證交給社保中心之後,工作人員自然會辦理社保參保人名稱的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