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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制險賠償範圍

法律2.79W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為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為,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為,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為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交強制險賠償範圍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強制險賠償範圍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保險條例》的規定,強制險的保險賠償範圍是: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而具體的賠償數額,需要結合當事人購買的保險額度來確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範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另外,如果存在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等三種情形的,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