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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犯罪偵查管轄歸屬地的條文

法律3.17W
經濟犯罪偵查管轄歸屬地的條文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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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填寫經濟犯罪報案屬地歸屬?

 一、管轄   經濟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犯罪行為實施地、犯罪結果發生地和實際財產取得地。報案人可到犯罪地的公安局經偵支隊/經偵大隊報案。   二、向公安機關提供的資料   為使公安機關能清楚地瞭解案件基本情況,及時立案偵查,報案時儘量提供以下資料:   1、本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單位報案的同時帶齊營業執照原件及其複印件1份,並應在複印件上註明提供時間及寫上“由本單位複印提供,與原件相同”,加蓋單位印章,經辦人簽字(捺指紋),非法人代表報案應攜法人代表授權書及本人工作證件。   2、提供有關涉案人的照片、證件、通訊號碼、地址、體貌特徵等材料。   3、請提供本人及其他協助人的聯繫電話,以便隨時聯繫。   三、報案提供材料時,應儘量同時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其複印件。   四、非緊急情況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報案,被害人或經辦人本人應當向公安機關如實提供證言。   五、報案前同一事實已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要如實提供法院受理的有關證明材料。   六、複印件應説明來源出處,並由受害單位加蓋公章或受害提供人簽名。經濟犯罪報案屬地要在書面報案材料須詳細説明案發的時間、地點,對犯罪嫌疑人的瞭解知道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