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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職工生育津貼

法律2.8W
佛山職工生育津貼
女職工生育津貼如何計算

生育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有的國家又叫生育現金補助。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兩種情況:一是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期限不少於90天; 二是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0天。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


(一)職工生育津貼按以下標準計發:


1、妊娠不滿12周終止妊娠,享受15天的生育津貼;


2、妊娠滿12周至不滿16周終止妊娠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貼;


3、妊娠滿16周至不滿28周終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貼;


4、正常生育或妊娠滿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貼。


(二)遇有下列情況時,還會增加生育津貼:


1、難產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


3、分娩時實施輸卵管結紮術的,增加14天的生育津貼;


4、女職工晚育(年滿24週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貼。


作為女職工,生育哺育子女這是天性。但單位不能以耽誤工作為藉口而辭退懷孕的女職工,同時還要保證女職工生育期間的一些待遇,支付其相應的工資。當然,若你所在的單位不批准產假或者不支付工資的話,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