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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履行訴訟時效

法律1.65W
請求履行訴訟時效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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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債的訴訟時效是多久,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怎麼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2008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五條: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為分期履行債務提供擔保時保證期間的起算:1、保證期間的起算點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2、分期履行債務的保證期間,是從每筆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時分別起算,還是最後一筆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時開始起算,法律沒有規定。3、根據最高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分期履行債務時,訴訟時效從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算。因此,可以認為,最後一期履行期限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日,由於保證期間的起算點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所以,為分期履行的債務提供擔保時,保證期間的起算應從最後一筆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