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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報盜竊借條

法律3.09W
人民法院報盜竊借條

俗話説“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可是在實際中卻有人不是這麼認為的,為了逃避債務盜竊借條,在法律上是怎麼規定的。那麼,盜竊借條構成盜竊罪嗎?當數額巨大,已構成盜竊罪,依法應予懲處。本站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盜竊借條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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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報盜竊借條是什麼審判?有哪些依據?


涉嫌盜竊罪,屬於數額巨大的情形,處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人民法院報盜竊借條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在跨地區運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盜竊地點無法查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