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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個人財產買的房子

法律1.22W
婚後個人財產買的房子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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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買的房子算個人財產嗎

首先購房者應該明確一點:如果產權屬於單方,那不得以夫妻共同財產作為出資。如果夫妻雙方共同出資那麼分割財產只能通過雙方協議和公證的形式進行。
1、由父母出資贈與房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寫在出資人自己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被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此外,如果房產登記方有證據證明該房產是登記方的父母婚前出資購買,贈與子女的,那麼《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這樣的房產產權是歸登記那一方的個人財產,一旦離異,是不參與婚後共有財產分割的。
2、夫妻協議好辦理公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共同或部分各自、部分共同。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雙方在買房前可以商定購買的房屋歸哪一方,建議在買房前夫妻雙方簽訂好協議,寫明房屋產權歸某一方所有,然後到當地公證處公證,辦理房產證時把公證書交給不動產登記中心就可以了,這樣房子就永遠屬於某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