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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辦公租房

法律1.19W
鄭州市辦公租房
鄭州市公租房申請條件是什麼

鄭州公租房申請條件之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可申請公租房:


1、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有户口遷入的,遷入時間必須在2年以上;


2、家庭成員無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公有住房是指如家屬院、職工宿舍等企、事業單位投資興建的房屋、住宅);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5倍。(目前,鄭州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5倍為1900元);


4、單身人員年齡應滿28週歲。鄭州公租房申請條件之二:新就業職工,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可申請公租房: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此户口需持有鄭州市居住證進行申請辦理);


2、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此條被大多數新就業職工所忽略);


3、月工資、家庭淨資產低於相關標準(目前,對於新就業職工,這一標準調整為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6倍,即2280元;預計未來將逐步調整為8倍,即3040元);


4、本人及父母在本市市區無自有住房。鄭州公租房申請條件之三:來鄭務工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可申請公租房:


1、連續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或累計繳納社會保險3年以上(或持有鄭州市居住證1年以上)


2、已與用人單位簽訂2年以上的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