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新房產繼承法兄弟姐妹

法律3.19W
新房產繼承法兄弟姐妹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新房產繼承法兄弟姐妹要怎麼繼承?

遵照《繼承法》扣除其他人財產之後,按照有遺囑或扶養協議的,遵照醫囑或撫養協議執行。沒有的,則遵照《遺產法》第十、第二十六條執行。
  第五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説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説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説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二十六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