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132條第一款
法律1.27W
合同法解釋一第13條第一款內容,請簡單説明
第十三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採取要約、承諾方式。 【解釋】本條是對訂立合同方式的規定。 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合同本質上是一種合意。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合意是指當事人對合同必備條款達成一致意見。當事人合議的過程,對合同內容協商一致的過程,就是經過要約、承諾完成的。向對方提出合同條件作出簽訂合同的意思表示稱為“要約”,而另一方如果表示接受就稱為“承諾”。一般而言,一方發出要約,另一方作出承諾,合同就成立了。但是,有時要約和承諾往往難以區分。許多合同是經過了一次又一次的討價還價、反覆協商才得以達成。 在統一的合同法制訂以前,我國的民事立法包括三部合同法以及有關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規,都沒有有關要約與承諾制度的規定。沒有要約與承諾制度,在不少情況下對於合同成立與否難以判斷,有可能使本來已經成立的合同認定為不成立。在合同法中規定要約與承諾制度,就可以使合同的成立有一個較為具體的標準,就會使在經濟交往和社會生活中需要簽訂合同的當事人有所遵循,也使司法機關有所遵循。更好地分清各方當事人的責任,正確而恰當地確定合同的成立,充分保障當事人的權益,鼓勵交易,減少與解決糾紛,促進經濟的發展。-
我想問一下酒駕摩托車怎麼處罰
我想問一下酒駕摩托車怎麼處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至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法36條規定是什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
-
二手房買賣能不能過户
二手房買賣能不能過户1、二手房買賣能過户。二手房過户應當簽訂買賣合同、交付首付款;由買賣雙方到房管局申請房產轉移登記,房管局收件後到相關税局部門交納各種税費;取得房產估價及税費明細後到房管局審查確認已完税,領取過户回執。2、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
-
工傷五級傷殘怎麼賠付
交通事故五級傷殘怎麼賠付1、醫療費:以發票為準2、住院伙食補助費:100元×住院天數3、營養費:500-1000元(病歷有註明“加強營養”才有賠償)4、後續治療費:二次手術的費用5、護理費:50-100(每個法院支持都不一樣)元/天×住院天數6、誤工費:(本人工資)元/30天×天(計算...